外泌體的歷史|醫美外泌體

早在17世紀,英國的科學家虎克自製顯微鏡,發現軟木栓薄片內,許多蜂窩狀中空【小格子】的構造,稱之為細胞,命名為「Cell」(也有小隔間之意)。

雖然後來我們知道這並非活的細胞,而只是植物細胞的細胞壁殘骸,但確實揭示了微觀中的另一大千世界。

 

同期的荷蘭科學家,雷文霍克,藉由改良的顯微鏡,觀察到水中的細菌,成為第一位發現細菌科學家。

然而不若數學物理的發展,大家就這樣子盯著細胞、微生物看呀看的,似懂非懂了一百年。

直至十九世紀英國的羅伯特布朗(發現布朗運動的那位)、植物學家,發現細胞有一個比較不透光的區域,他稱其為「核nucleus」,也就是後來、現在的我們中文翻譯作【細胞核】;

 

就像是看到蛋裡面有個蛋黃一樣,似乎並非豐功偉業、當時也並非只有他看到。但當時他證實了所有細胞幾乎都有這個【細胞核】,並為其命名,算是為了這一百年人類生物學、再翻了一頁。

 

到了二十世紀,距今不到一世紀內,漸漸的【細胞】內各式各樣的東西都被發現了,學術開始豐收,細胞學說被廣泛接受,今日國中小學生物學課本上的主流說法,皆是當時所突破:

細胞的指揮中心—細胞核;

細胞的發電廠,粒線體;

光合作用的工廠,葉綠體;

還有細胞合成工具的工廠,叫內質網,等等。

 

此時,但我們發現細胞裡,有這麼多的不同功能的部門,但彼此間是互相溝通、合作?

就一間餐廳裡,有人負責停車、迎賓。

有人負責帶位、點餐,

有人負責內場煮食,其中又分主餐、點心、擺盤。

外場則負責出餐、倒水、侍酒等等。

這麼多的人不同的工作,彼此沒溝通,怎麼進行?

 

當時發現的外泌體,被認為是細胞的「垃圾車/袋」,裝載細胞的廢棄物、將其被分泌出細胞膜外的「小泡泡」。

 

然而在,1970-90年代間,三位科學家在這個小泡泡上做足功課。

最終在40年後,2013年三位科學家共同榮獲諾貝爾生理醫學獎,學術界最高殊榮。

(詹姆斯•羅思曼(James E. Rathman)、蘭迪•謝克曼(Randy W. Schekman)、湯瑪士.居德霍夫(Thomas C. Südhof)

(圖源:諾貝爾委員會網頁)

 

今天,我們直接用外泌體來稱呼這些小泡,醫師和民眾都能像在自家廚房聊天般地自在討論,實是科學界百年積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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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

諾貝爾獎委員會網頁資料https://www.nobelprize.org/prizes/medicine/2013/prize-announcement/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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